同济大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6浏览次数:204

      11月19日,同济大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2012-2016)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选举郑时龄院士为同济大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同济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和《2012年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提名组成和工作规则》。校党委书记周祖翼、校长裴钢、副校长蒋昌俊出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1

       周祖翼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学校感谢各位委员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参与。他指出同济大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是学校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的进一步梳理,也是探索“教授治学”的新的开始。校学术委员会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咨询、决策和工作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章程内容,建立完善学术制度,建设健康、创新、宽松的学术环境,引领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和学术文化。他希望各委员站在学校发展的高度,切实履行委员职责,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学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相互主动配合,为推进学校学术发展共同努力。
       裴钢指出,同济大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发展过程中发挥咨询决策作用的重要力量,肩负着推动学校学术发展的重要任务。他希望学术委员会要真正担负起学校赋予的职责,形成日常工作机制,尽早开展学科、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学术事务的调研,为学校长远发展谋划建言。同时裴钢表示学校的行政班子将全力配合学术委员会的工作,他预祝同济大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做出新的贡献。
      蒋昌俊代表校学术委员会筹备工作小组向会议报告了学术委员会前期筹备工作和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组成情况。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共31名,由各学科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为充分保障学术的独立性,31名委员中,除1名主管学科科研的校领导外,其他校领导均未参加,委员中不担任学校、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教师22名,超过总人数的2/3。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郑时龄院士为同济大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主任,顾牡教授、李国强教授、杨志刚教授、诸大建教授、孙周兴教授为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王占山教授为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周祖翼、裴钢向各位委员颁发了聘书。
      与会委员审议通过了《同济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以下简称《章程》)。根据《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最高咨询和评定机构,职责包括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学科、专业、重要学术机构的设置、教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等提名组成和工作规则;审定学校学术评价标准和学术条件、学校学术道德规范;调查和仲裁学术争议,调查和评定学术不端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学术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咨询各类重要学术事宜;指导促进学科交叉和学术交流活动,建设和倡导自由创新的学术文化等。
      根据《章程》规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2年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提名组成和工作规则》。学校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理念,确定了同济大学学术管理体制。校学术委员会为学校学术事务的最高咨询和评定机构,同时负责审议教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等提名组成和工作规则,承担各委员会提请审议的相关学术事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