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章程建设阶段工作总结与推进会召开

发布者:张凤发布时间:2016-05-16浏览次数:277

 

1220日,同济大学章程建设阶段工作总结与推进会在中法中心召开,校党委书记周祖翼布置了下一阶段章程与制度建设的工作任务,吴志强副校长主持会议。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周祖翼指出,章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章程不仅要编制,更重要的是建设。完善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大学核心竞争力之一,要以章程建设为核心,持续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周祖翼强调,章程建设应该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学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及建章立制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周祖翼要求,继续做好章程建设有关总结工作,整理有关成果,并在将来章程获得核准后及时做好有关解读、宣传与执行方面的工作。

同时,周祖翼从五个方面对下一阶段大学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包括党委领导权、校长行政权、教授学术权力以及民主参与及监督权等大学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分配与制度设计;第二,要进一步探索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抓紧研究建立完善学部制、职能部门大部制的可能性;第三,要进一步推进管理模式改革,优化校院两级管理制度,下放有关资源和管理权限;第四,要进一步促进学术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学术委员会等学术权力组织在学校管理中作用;第五,要进一步拓宽师生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在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基本民主管理体制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师、学生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机制与渠道。

发展规划研究中心负责人代表学校章程编制工作组秘书处汇报了学校章程建设阶段工作开展情况。2012年初学校启动章程建设,20129月学校被遴选为“教育部章程建设试点高校”,并纳入教育规划纲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项目;201210月,教育部章程建设试点高校工作会议在同济召开,学校的相关成果与经验得到好评。目前,学校已经编制完成了《同济大学章程》,并于20137月提交教育部核准。学校的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的战略与定位,厘清了党委、行政部门、学术组织、群众组织等各方面的关系,构建了现代大学治理架构,对教职工与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经费、资产与后勤,外部关系,学校标识等重要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同时,以章程为核心,学校不断完善学校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

会上,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汽车学院、外国语学院、图书馆、对外联络与发展办公室等5个单位负责人就本单位建章立制的开展情况与取得的成效做了交流发言。

本次会议充分体现了学校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只给每个参会人员发放了一张会议资料光盘,里面收集了学校2012年初章程建设启动以来的理论研究文章、各单位建章立制工作小结、各单位的制度文件以及有关交流材料等近1200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