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同济大学章程》编制工作组秘书处在逸夫楼213会议室召开了同济大学章程总体框架讨论会,吴志强副校长、章程专家咨询组李永盛教授、白庆华教授以及秘书处慎金花、孔德懿、江鸿波、姜洁等参加了会议,秘书处蔡三发主持会议。
吴志强副校长首先讲话,提出章程编制工作这一阶段的重点在于,如何构建章程框架,把握重点问题,找准应该重点突破的难点。其中对于同济大学章程历史脉络的梳理尤为重要,这有助于我们思考我们自己的办学理念、办学思想,提炼出精髓,为同济未来的发展做好定位和规划。
会议学习了教育部法制办公室王大泉副主任《推进章程制定办法实施的若干思考与内容解读》报告,讨论了两个前期研究成果,分别为高等教育研究所高桂娟副教授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的依据与体系分析》和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张玉臣《同济大学章程基本构架的初步思考》。
会议经过讨论,建议在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上完善同济大学章程的总体框架。此外,会议对深化章程建设的难点进行了分析,初步确定办学理念的凝练、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梳理是学校章程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最后,章程专家咨询组副组长李永盛教授提出要加强四个方面问题的研究:第一,办学理念、思想与思路的研究;第二,他山之石,对国内外大学章程结构和内容的研究;第三,对于政治权利、行政权利、学术权利、民主参与权利四种权力的研究分析;第四,对章程组织架构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