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减负“同济共识”在沪发布

发布者:张凤发布时间:2017-04-21浏览次数:1106

2017417日,由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21世纪教育研究院和里瑟琦智库联合主办的基础教育减负政策研讨会在同济大学瑞安楼多功能厅举办。来自40余家单位的56名代表共同就基础教育学业负担的来源、成因和治理对策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同济大学副校长江波在致辞中首先代表学校对参会人表示欢迎。他介绍,此次研讨会也是同济大学110周年校庆的组成部分,经过多年发展,同济大学已从一所优秀的理工科大学发展成为综合型、研究型与国际化的大学,在不同学科领域积极发挥大学对社会的引领性作用。江波副校长指出,基础教育减负是一个综合性问题,教师和家长应该了解小学教育的规律,不懂规律就是“加负”。整体来看,当前基础教育依旧存在着在不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家长与学校持续博弈以及教育治理碎片化等问题,希望会议能够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共识,深化对减负问题的认识,并提及积极有效的对策建议,争取能对即将召开的教育工作大会产生影响、做出贡献。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教授做了题为“重视扰乱义务教育秩序的‘关键少数’”的主旨报告。杨东平教授首先分析了基础教育所面临的问题,他认为目前来看全国范围内的基础教育都有很显著的应试现象,学生的学业压力很大,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上海因为拥有较为丰富的教育资源,因此很多外省学生认为上海学生学习压力较小,但杨教授通过数据指出由于面临非常激烈的竞争,事实上上海学生的学习压力大、学习负担重在全国是排在前列的。在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时,杨教授认为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培训机构都有责任,但政府治理力度不足是导致学生学习负担重的关键所在。具体来讲,杨教授认为在北京扰乱义务教育秩序的关键少数是小部分公办中学,而在上海这个关键少数主要是民办中学。这些关键少数已经成为影响学生以及其家庭择校的重要力量,这些学校游离于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之间,“掐尖”选拔学生致使公办学校处于下风。针对上海基础教育减负问题,杨教授建议上海“重建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体系”,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规范非营利性民办教育行为,彰显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同时,杨教授指出全社会应当对基础教育的功能重新进行思考,要从应试教育中突围出来,改善教育品质,真正建立儿童优先、以儿童为中心、以学生的健康发展和终身幸福为本的观念。

上海师范大学陆建非教授做了题为“减负屡试未果的深层原因”的报告。报告中陆建非教授首先阐述了“减负”的真实含义,认为真正应该减轻的是学生学习中不合理、不必要的负担而不是不要教学质量。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中国减负开始的标志性事件是1964年的“二月来信”,19577月中央也曾下达《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然而减负多年成效依旧不大,陆教授认为主要有四点原因:首先是在优质教育资源匮乏且分布不均衡的情况下,减负只能是走过场的运动或作秀类的工程。其次,中国传统教育的经典模式制造了不少寒门贵子,这种奋斗模式受到很多中国人的欣赏,这样的奋斗模式不仅仅体现出了一种积极的人生意义,更像是最真实的“中国梦”。但是在一个阶级接近固化,上升通道狭窄的社会中,当家长不能给孩子提供超过社会群居水平的教育资源时,就只能依靠孩子自身争取资源,“加负”就成了必然结果;再者,对素质教育的片面理解实际上根本没有减轻学生的负担;最后一个原因就是学生课业负担的加重也是我国社会竞争和国际竞争不断加剧的反映,国际化的不断加深对学生成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陆教授总结出四点结论,他认为只有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地步,等整个社会对人才的认识和需求都达到发达国家的状态,社会足够尊重各行各业,加诸于教育身上的负担自然会有所减少。中国教育乱想的本质就是不公平问题,尤其拖底不够,增负实际上是对教育不公的抗诉与反制。要想解决教育不公平的问题必须要靠政府,可以向美国与日本的教育模式学习。陆教授还指出,减负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光靠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教师减负将进展缓慢,还需要社会、政府、学生、教师与家长能够形成合力,人人关注减负,人人参与减负。

《当代教育家》杂志社总编辑、曾任北京十一学校亦庄实验小学校长李振村在会议中讨论减负的根本问题时指出,培训机不应该对减负的乱象负责。李校长认为培训机构只是一种市场现象,它们所接受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审视,培训机构的火爆一定本质上是市场的选择。李振村校长提出,现阶段上海中小学生学习负担重,很大原因在于上海各区县对教育质量的管理“表松里紧”。通过对自身任职校长经历的分享,李振村校长认为,学业质量抽样检测的行为实际上导致了教师的不安,而这种不安很容易转嫁到学生群体中致使其学业负担过重。谈到如何减负时,李校长指出仅仅靠自上而下的政府治理来实现减负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因此在减负的过程中要凝聚民间力量,其中校长尤其应该发挥巨大作用。李校长和参与研讨会的相关人员讲述了自己在职期间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所采取的多项措施,包括:四种全新的作业模式以及包班制等。他进而指出校长应该能够坚守自我,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改善教学模式,让学生能够在轻松愉快的学习形式中成长。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智力开发研究所副研究员胡伶博士结合所开展的学生课业负担的调查结果,对学生学习负担的形态、形成因素以及相关的减负“良方”进行了交流。学生课业负担调查从学生的作业时间、父母职业与学生主客观负担的关系以及负担的两种类型(学习困难型负担与校外培训型负担)三个方面展示了中小学生学习负担的实际情况。胡伶博士指出,负担形成的背后隐藏着两点原因,首先是学生学习困难,没有得到较好的学习方法指导,缺乏有效的激励和关注等;其次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缺失,导致家长纷纷对孩子施加压力,目的在于让孩子能够进入名校。胡博士指出学业负担过重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中产阶级的恐慌,就近入学满足不了家长对子女受教育质量的要求,因此家长会竭尽所能将子女送入名校,就是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补习班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家长的需求。针对负担的不同形式,胡博士“对症下药”提出了不同的减负方式。对学习困难带来的负担,她认为可以学习英国等国家经验,启动学力追赶项目,精准支持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高其学习兴趣与学习自信心;对校外辅导带来的负担则需要规范学校招生,在进行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的同时也要能够提高家长的知晓度,让家长更多地了解人才需求状况以及升学方式的变化。

曾任河北省涿鹿县教科局局长的郝金伦发言中指出,当前教育改革的环境依旧恶劣,中小学生的学业压力过大很有可能会演化为学生日后创新难的问题,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创新精神是势不两立的一对矛盾,只要负担过重,核心素养和创新思维的养成就不可能。郝局长指出当前我国减负正在走入严重的误区,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减少在校时间来减负,二是通过降低教材内容难度来减负,三是通过增加文体活动来减负。实质上这三者都没有触及减负的根本,首先负担与时间长短没有直接联系;其次教材难度的降低会使得原先系统的知识七零八落,这反而不利于学生的学习;而五花八门的文体活动看似丰富了学生的课外生活,但是实际上也是给学生“加负”。谈及学生学业负担的根源,郝局长列举了四大原因:填鸭式、灌输式、题海战术的教学方式,学校的高压管理,教师的冷漠,以及家长的功利之心。对此,他提出当下的教育督导应该在内容方面进一步完善,将科学减负作为教育部以及国务院督导教育的重要内容。郝局长强调,低负担高质量的教育是可以达成的,我们要通过科学的教学方法减少满堂灌的现象,同时不能丢掉发奋努力的传统而滑向反传统的“享乐主义”。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张端鸿博士通过对上海15年教育减负政策的梳理后指出,多年的“减负”是一个公办学校学生学习负担不断下降、“快乐活动”不断提倡的政策变迁过程,这一过程中伴随着一个繁荣而功利的教育培训市场的兴起。张端鸿博士提出,减负有时被认为是一个“伪命题”,主要因为在于家长主动给学生增负。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增负的直接原因在于单一的应试选拔制度中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拥有更多“不完全听从行政命令的‘优势’”。张端鸿从家长、学校以及培训机构三方面探究了学业负担的根源。自主增负是家长的理性行为,并不会因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减负令”而发生明显改变;公立学校实际上已经“无负可减”,减得越多,留给培训机构与民办院校的空间越大,而政府对民办院校采取的监管措施更多集中在招生入学标准制定方面;对于教育培训机构而言,如果需求侧不发生改变,那么供给侧的调整仅能治标不能治本。张端鸿博士从政策与制度方面提出建议:在保障教育公平的基础上推进大学自主招生改革、复兴公办教育、提高公办教师待遇、扩大入学选择权、规范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应试训练。

  

    研讨会期间,来自五角场小学的宋凤文校长、同济大学一附中的刘育蓓副校长、复旦二附中的李鸿娟副校长和同济实验小学的陈菁副校长介绍了四所学校的办学理念、对基础教育本质的理解以及对基础教育减负问题的看法。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陆一博士以日本30年教育减负的思考为切入点,就解决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负担重等问题提出了建议。部分家长代表也在会议现场积极参与了讨论。

研讨会最终形成基础教育减负的六点“同济共识”:

第一,中小学生减负不是“伪命题”,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很多客观数据都足以说明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危害到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并陷入了治理困境。

第二,基础教育减负不是减质量,要尊重教育规律,积极转变教学方式,打造基础教育的升级版,把学业负担过重的“大山”挖掉。

第三,基础教育减负的重点应该集中在小学生,要从小学生的减负工作做起,不能让孩子幼小的年纪承受巨大的身心痛苦。

第四,义务教育出现的种种乱象都可以归结为教育执法不严,很多违背《义务教育法》的做法仍然大行其道,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重点的执法对象是基层地方政府、公办中小学和公转民学校。

第五,对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执行大力扶持和规范发展并举的政策,既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享受优质教育的选择权,又要大力限制他们在提供教育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教育减负需要社会多方共同参与,应当逐步引导家长和社会拒绝功利性教育,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基础教育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