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是学校行政组成部门为正处级机构。高等教育研究所是学校直属研究机构,挂靠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对外保留办学质量评估院牌子,相关评估行政职能调整进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学校对发展规划、综合改革与学科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处级干部职数为职数为一正三副。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拟定并推动实施学校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与有关工作计划;参与组织和协调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的调研、制定和执行方案设计。

(二)负责拟订并推动实施学校综合改革方案,进行重要改革调研、决策咨询、政策制定与执行方案设计。

(三)负责学校章程修订与执行监督,参与学校重要制度文件的审查,具体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制度的建设与监督落实。

(四)承担同济大学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调研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经验与规律,贯彻国家“双一流”建设战略,拟定并推动实施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

(五)总体负责学校“双一流”建设预算申报、过程管理、动态监测与总结验收等工作,具体负责学校“双一流”建设经费的审批、立项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综合绩效评估工作,具体负责推进学校有关一流学科建设决策的执行。

(六)负责调研并分析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状况,组织开展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研究,组织研究学科与专业的设置、调整、交叉、整合方案,统筹开展学科、专业的自主增列与动态调整。

(七)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各学科起草和修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各学科建设的日常指导、监督与检查工作。

(八)负责国家级、省部级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和建设的相关工作(含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建设)。

(九)负责调研并分析学校校区功能与定位,组织开展校园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十)负责调研及拟订与学校事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资源配置总体需求及原则,协同开展学校资源情况与配置情况调研,拟定相关建议方案。

(十一)负责学校统计与数据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与专项统计审核,负责学校发展状态监测与相关数据分析。

(十二)负责协调学校办学质量与学科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学院办学质量评估,组织开展学科水平评估,推动各个学科开展国际评估。

(十三)负责加强与教育部相关业务司局、上海市教委等单位联系,争取相关支持。

(十四)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